关于组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填写2019年续贷声明的通知

时间:2019-04-26浏览:1430


关于组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填写2019年续贷声明的通知

同学们

按照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从425日起组织在国家开发银行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下同)填写续贷声明。

一、范围

所有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有意向于2019年继续办理贷款的学生(可参考附件中2018年贷款学生名单),包含:

1.在校生;

2.由外校考入我校的2019级研究生新生(有条件的学院可通过学院单独下发通知)。

二、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

425日—520,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内容需详实准确,避免出现错别字、病句、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等问题。系统中“学院(中心)”等基础信息错误的需学生本人在系统更正。

2.学院(中心)反馈

425日—517,学生本人到学院团委(六二楼202-2),根据学校提供的附件中的名单逐一反馈情况并签字

  1. 续贷学生(含在本校继续攻读学位且有意向继续贷款的毕业生)在“是否已经填写续贷声明(是/否)”处填写“”;

2)放弃2019年贷款的非毕业生、不再升学的毕业生在“是否已经填写续贷声明(是/否)”处填写“”;

3)升入外校的毕业生在“是否已经填写续贷声明(是/否)”处填写“”,如有继续贷款意向需向考入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操作流程。

520日前,学院(中心)将学生签名并加盖公章的《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纸质材料提交至行远楼307办公室。

3.学校审核

521-531日,学校登录系统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予以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三、注意事项

2019年考入我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含外校考入我校的新生)如需继续贷款,要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再申请续贷。

联系人:王新磊

联系电话:82031118

邮箱:wangxinlei@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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