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和监督等工作。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群)或者相近二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工作。
(三)学院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各面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工作,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31 | 0 |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食品工程) | 11~12 | 0~1 |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食品工程三亚) | 12 | 0 |
注:学院根据综合面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能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三、综合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综合考核方式。
采用现场面试。
(二)综合考核内容。
1.外国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抽取专业英语翻译题作答,听力和口语测试。对未达到所报考专业的外国语水平要求的考生通过抽题方式增加基础外语水平测试内容,专家根据作答情况综合评定分数。
2.专业能力考核。
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业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通过抽取知识必答题作答,业务考核通过抽取综合必答题及专家提问进行,专家根据两部分作答情况综合评定分数。
每位同学需要准备PPT汇报6分钟: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背景,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及今后研究设想等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综合考核的具体安排详见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附件)。
四、综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综合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面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70%+外国语考核成绩×30%(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1.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根据招生计划,“申请-考核”制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共同按照综合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根据招生导师的招生名额,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生物与医药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
3.生物与医药专业(三亚计划)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根据招生导师的招生名额,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5.综合考核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面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公布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cfse.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申请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负责组织调查,并给予考生答复。请及时与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进行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532-60891639;邮箱dyn405@ouc.edu.cn。
六、本方案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0891639,联系人:杜老师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6日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