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接收硕士调剂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南疆教师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徐宋娟发布时间:2025-04-07浏览次数:12

中国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接收硕士调剂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南疆教师专项)的通知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要求

     (一)专业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南疆教师专项)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

     (三)名额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2人。

注:根据教育部规定,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调剂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形式,2025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南疆教师专项差额比例为13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中国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拟调入专业(方向)的学校初试成绩要求

     (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三、调剂复试程序与内容

     (一)“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8日开通。49日中午12点前,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食品学院对调剂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后,分批次在国家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同意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二)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

1. 复试在中国海洋大学西海岸校区现场进行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三沙路1299

2. 每半天为一个场次,每场次等候地点报到时告知,该场次考生可在等候室等候面试,手机及其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资料请根据工作人员安排交至指定地点。每位考生面试结束,请立即离开学院,切勿返回等候室,禁止与其他考生交流考试内容,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传播考试题目。

3. 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验技能测试

1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学研究及工程应用潜能或能力,由面试试题和专家提问二种形式组成。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由考生随机选择。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以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为主,由英语面试组老师进行口语交流及考生随机选择并翻译一段专业文献。满分为100分。

每生面试(含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实验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验动手能力,根据实验考题要求,进行实验操作。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为保证调剂工作顺利进行,拟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填报我校后,务必保持调剂系统的调剂志愿不变。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调剂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核

 (一)报到与信息核验

时间:2025.04.16(周三)9:00-9.30

地点:食工楼一楼104教室

报到与信息核验需提交材料如下: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科成绩单。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

5.学历(学籍)证明:(1)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特殊学制考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2025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

7.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中国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时间:2025.04.16(周三)10:00-11:30

地点:食工楼一楼146教室

     (三)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和实验技能测试

时间:2025.04.16(周三)13:30-15:00

地点:食工楼,具体面试房间号、面试序号将在报到时告知。

       五、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41316:00前完成心理素质测试(网址:  https://xinli.sizhengwang.cn/student/login?redirect=%2Fhome)。未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六、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20%+实验技能测试成绩×20%

       七、录取原则

1.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八、成绩公布

成绩公布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http://cfse.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在公布期间内向学院申诉(联系人:杜老师,邮箱:dyn405@ouc.edu.cn,电话:0532-60891639),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复议工作,并给予考生答复。考生对复议结果不认可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查。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食品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邮箱dyn405@ouc.edu.cn,电话:0532-60891639,联系人:杜老师。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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