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强化复试在选拔合格、优秀生源中的作用,完善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促进复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教育部及中国海洋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2、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业务课、外国语考核以及实验(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均进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等环节。
三、拟录取人数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拟录取21人
能源与环保 拟录取3人
四、复试工作方法
1、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笔试科目为高级生物化学,高级食品化学,海洋微生物学(三门选一,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专家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学院博导组成(不少于七人),可包含考生所报考导师。面试需了解申请人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研究经历,考核申请人外语听力、口语能力,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每位考生请准备4分钟的ppt及一分钟英文自我介绍。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排名方法
1、按照专业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申请考核制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共同排序。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试及体检,具体时间参照学校通知。
复试成绩将于二个工作日内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最终拟录取结果以学校研招办审核公布的为准。
六、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复试准备
4月19日8:00~9:30,参加面试考生到鱼山校区六二楼201房间报到,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均须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见海大研招网通知。
(二)笔试
笔试试题:高级生物化学,高级食品化学,海洋微生物学
时间:4月19日 10:00~12:00
地点:鱼山校区教学楼502房间
(三)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时间: 4月20日 8:30
地点:鱼山校区六二楼104房间
六、本方案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82031639,联系人:杜老师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