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及往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10

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及往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全面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3年立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及往年OUC-SRDP、国创延期项目,已完成项目工作达到结题条件的可安排结题验收。

全部结题工作都在“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中完成。

二、结题验收安排

5月6日—5月19日,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提交项目结题表和项目成果;

5月20日—5月26日,项目指导教师登陆系统对项目结题表和项目成果进行审核,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提交后主动联系指导教师完成审核;

5月27日—6月12日,学院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验收,确定项目结题结果;学院评审验收工作完成后,填写附件1《2023年度国创、省创“创新训练项目”及往年OUC-SRDP、国创省创延期项目验收情况统计表》,并于6月12日前发送至lfyuan@ouc.edu.cn

6月13日—6月16日,学校对学院提交的结题结果进行复核。

三、特别说明

1.因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客观条件限制而没有完成的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可申请项目延期,延期时间为半年或一年。延期项目负责人需在系统“项目异动管理”中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详见附件2操作手册)。

2.对于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学院验收为“不合格”的项目,必须限期整改并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半年或一年);对于仍不能认真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展缓慢、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学校将予以“项目终止”,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追回项目经费。

3.往年OUC-SRDP、国创延期项目在进行结题之前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教务秘书老师登记备案,以便学院为大家安排专家评审、结项答辩等事宜。

4.2023年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必须按照学校提供的模板制作项目展板(要求详见附件3),并在6月10日前将项目展板图片发至oucsjk@163.com

5.有关项目验收的其他问题,请与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66781676。

附件1-3.rar

教务处

2024年4月26日